全县各用人单位: 根据《珙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用人单位2017年在岗残疾职工就业认定的通知》(珙残联〔2018〕16号)精神,珙县2017年在岗残疾职工就业认定工作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开展,请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文件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到县残疾人联合会,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珙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