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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http://www.cncnan.com 2018-3-15 来源:

   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鼓励公民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推进新形势下“扫黑除恶”工作,为我县决战决胜四大攻坚战,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珙县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一、举报方式和途径

1、现场举报。公民可直接到珙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当面举报以及其他方式举报。

2、信件举报:公民可通过信件邮寄的方式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至珙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一楼县扫黑除恶办公室(邮政编码:644500)。

3、电话举报:公民可通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10、0831-4011977<县公安局刑侦大队>、0831-2228164<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举报。

4、网络举报:公民可通过公安机关和扫黑除恶办公室公布的扫黑除恶专用邮箱对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进行举报;邮箱地址:1794879566@qq.com(县公安局刑侦大队)、gongxiansaohei@163.com (县扫黑除恶办公室)。

  二、举报内容

1、公民发现或知悉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及团伙线索。

2、正在被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3、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等线索。

4、公民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等简要案情,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点及主要犯罪事实、证据情况等。

5、其它有助于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

  三、奖励及兑现办法

1、凡提供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直接破案,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的,给提供线索者人民币20000元的奖励。

2、凡提供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违法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给予2000元的奖励。

3、公民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的,一次给予5000元的奖励;抓获一般参加者的,一次给予2000元的奖励。

4、凡提供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线索直接破案,在案件审理完毕,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给予提供线索者人民币10000元的奖励。

5、凡提供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给予1000元的奖励。

6、公民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恶势力团伙头目、骨干成员的,一次给予3000元的奖励;抓获一般参加者的,一次给予1000元的奖励。

7、公民提供线索,帮助挖出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一次给予10000元的奖励。

对于公民以各种方式向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办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或保护伞线索,一经查实并经过司法程序认定的,依照上述奖励办法按照实际查证结果兑现奖金。举报人可凭有效证件来珙县扫黑办领取。

  四、保护保密措施

对于公民向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办举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办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进行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举报信息;对举报人做好保护工作,对于举报重大线索的,将视情节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举报人。因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等受到威胁或损害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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